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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

发布日期:2022-09-23来源:四川升科律师事务所

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

升科律所作为原告代理律师,为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:1、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的工程款155,000.00元及资金占用损失;2、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。

升科律所作为本案原告代理律师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如下:1、由被告分三期支付原告工程款155,000.00元,若被告未按期支付,则原告有权对剩余款项申请全案执行,且被告需支付原告诉讼费以及逾期利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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